经过在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年的试点,上海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1.0版于6月30日全面上线运行。目前该系统覆盖六大模块,参与的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达到17个,将是创新上海口岸对接国际通行规则、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有效途径。
今年4月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按照2015年底在沿海口岸、2017年在全国所有口岸建成“单一窗口”的目标,加快中国(上海)自贸区“单一窗口”建设试点经验。
上海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1.0版将为推进上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据介绍,“单一窗口”1.0版正式上线后,企业在口岸通关监管的主要环节均可通过“单一窗口”进行“一次申报”,申报结果通过“单一窗口”统一反馈。监管单位则可通过“单一窗口”,共享监管状态和结果信息。
截至6月29日,累计已有300余家贸易商、承运人及其代理完成了“单一窗口”的帐户开设工作,可在“单一窗口”办理相关业务。
记者了解到,相比去年2月试点初期,上海口岸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1.0版的上线项目从2个增加到了23个,参与部门则扩大到海关、检验检疫、海事、商务、国税、外汇、食药监等17个。目前,“单一窗口”1.0版的功能覆盖了货物申报、运输工具申报、支付结算、企业资质、贸易许可、信息查询等六个模块,使其已具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功能。
下一步,上海口岸部门将研究推动监管流程优化再造的环节、研究申报数据标准和简化数据、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“单一窗口”、研究出入境人员信息(舱单)申报纳入“单一窗口”等项目落地。
国家口岸办主任黄胜强指出,上海“单一窗口”建设中要继续不断完善和拓展相关功能,着力扩大企业应用规模,加快建立数据共享共用机制,积极探索区域性“单一窗口”建设路径,为全国“单一窗口”建设积累更多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